短视频可以“短”,但版权保护不能“短”。——人民日报评论
从长视频平台联合抵制短视频侵权,到国家电影局、人民日报发声,对影视作品内容进行二次创作的短视频/短视频制作者当初有多“火”、有多“赚”,现在就有多“伤”。
影视作品二次创造,是短视频平台上极受欢迎的一种内容形式。对于忙于工作生活的用户来说,能够通过碎片化的时间进行追剧,是代替花长时间追剧的最优选择。
这也是为什么影视类博主受众众多的主要原因。
抖音某影视类博主
当长视频平台的利益被短视频平台严重蚕食的时候,一场资本的较量就拉开帷幕,而影视类博主自然就成为了这场硝烟的“炮灰”。
但说到底,这场关乎版权的博弈,是对短视频平台内容创作原创性发出的一个预警信号,往后短视频内容必定要向更原创、更优质的方向发展。
搬运、抄袭、套路化内容泛滥成灾
以往,剪辑收徒、插播广告、带货、卖课……影视营销号有着各种各样的吸金手段,一个影视搬运群,提供素材+技巧,一个课程收499,轻松月入过万。
这就是短视频平台影视营销号通过搬运创造的收益,技巧性不高,却称得上是收获丰硕。
抖音影视类博主截图
又如抄袭。
抄袭可以说是短视频中最易火起来的捷径,没有之一;抄袭内容的创作过程简单化,且有前车之鉴,有“爆”的基因在,让整个视频创意制作水到渠成。
前阵子,靠着做另类“兄弟情”迅速爆红的抖音博主“谁家的圆三”就曾控诉,某博主抄袭视频内容,而且是全盘照搬,后者也头头是道地进行反驳,在抖音引起了阵热议。
图片:抖音博主“谁家的圆三”控诉抄袭者
再如一夜暴富、手撕绿茶、后宫争宠、坏人遭报应的剧情广告,每每都是相同的套路,相似的情节,拍摄剪辑流水线化,数据却依然惊人,也难怪广告主们会喜欢。
搬运、抄袭以及低俗的套路化剧情视频,其内容价值到底有多高,相信不言而喻;而对于用户而言,也更加需要真实、有感染力的原创内容,而非套路化、极为相似的无价值内容。
图片:博主房琪指控“雷同”的抖音视频
“内容为王”永不过时
有人认为,基于智能分发机制,以及短视频平台不断更新变化的规则,导致“内容为王”的时代正在向“算法为王”时代过渡。
因此,相较于做优质的原创内容,遵循平台规则更容易起量,且更省事。
这种想法,很大程度上扼杀创作者的主观能动性,让他们的创作内容为算法、用户需求所服务。
图片来源:网络
目前抖音各领域的头部达人,像情感类的三金七七、剧情类的梅尼耶、垂直向汽车类的侯哥说车、财经类的直男财经,谁不是以优质的原创内容来持续吸粉和变现呢?
三位抖音博主主页截图
尤其像梅尼耶,为什么这么火?原因在于他的内容形式不low、不固化、不模仿抄袭,从悬疑剧情、找细节剧情、换装等,虽然内容形式更新迭代过好几轮了,但几乎每一次的原创内容形式都能火起来。
所以说,短视频平台不乏创作者,却需要持续输出原创、有价值内容的创作者。使用高质量的内容,去吸引用户的持久关注,以实现流量的变现,依然是硬道理。
总结
短视频内容版权保护有了一些苗头,内容原创性也越来越会受到重视。
有人认为:只要不是完全相同的画面,平台的算法并不会判定为抄袭,起量素材的抄袭者,流量效果反而更好,且几乎不会被平台封杀,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。
图片来源:网络
因此,在保护创作者,尊重原创的维度,平台同样担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而作为内容生产的主体,无论是普通个人创作者,还是企业、MCN代运营机构等创作团队,都应该对做原创内容抱有热情、热忱,给用户提供更真实、走心,更有信服力的短视频内容。
(插入四方视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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